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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遛狗不清理狗粪便被大妈辱骂,“你狗拉了十几次了吧”,目击者:大妈骂人确实难听,警方:已进行协调-微资讯

2023-04-07 16:58:51 来源:九派新闻


(资料图)

4月7日,根据澎湃新闻报道,4月5日,广东深圳一名女子在遛狗时与一名大妈起争执,目击者称,因女子不清理狗屎,招致大妈辱骂,后续女子找来朋友,双方发生推搡,此事引发广泛关注。

视频显示,一位身穿黑色短袖的大妈在自己门口的小路上愤怒吼道:“不要说得那么可怜,你狗在我门口拉了十几次、二十几次不止了吧,我骂你了吗?我骂你了吗?你狗拉屎拉了多少次了?”随即,一名男子走出来,将大妈从路上劝离,让路过的小车通过。

目击者王先生称,因为女子出门遛狗不清理狗屎,从而招致大妈辱骂。王先生称:“这些女孩子平时遛狗不清理,导致这个大姐爆发了。这个女孩子后续又叫来了一两个人,一伙人开始互相推搡。这个女孩子确实理亏在先,但如果你在场的话,大妈骂人是特别难听。大家还是一定要做个合格的铲屎官,宠物拉的便便要及时清理,遛狗一定要带绳子。”

龙华区分局工作人员表示,二者的矛盾他们只能协调,如果当事人觉得辱骂造成了人身或者精神伤害,可以选择起诉。

《深圳市养犬条例》第二十三条规定,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,应当由成年人牵领,为犬只携带号牌、束犬链。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,并遵守下列规定:1、避让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孕妇和儿童;2、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,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;3、携带犬只乘坐出租小汽车的,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;4、携带犬只乘坐电梯的,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伤人。

第三十九条规定,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、第二十四条、第二十五条规定,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、进入禁止进入的公共场所或者限制犬只进入的场所的,管理单位可以暂扣其犬只,由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,并处五百元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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